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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来宾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来宾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来宾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全面了解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达标情况,明确攻坚目标和措施,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市人民政府定于2010年4月,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检查我市实施“两个规划”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查遗补漏、克难攻坚工作,确保“两个规划”指标全面达标,并为制定下一个妇女儿童发展十年规划提出建议和对策。
  二、督查对象
  6个县(市、区)及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三、督查内容和形式
  各县(市、区)对照“两个规划”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要求用文字和图表说明问题,涉及可量化指标要求用数据反映。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对照《来宾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来宾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2008年修订版),自查本部门责任目标的达标情况,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尽量用数据说明问题。
  各地、各单位在撰写自查报告时,应包括三个部分:实施两个规划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下一步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特别是对尚未达标和未开展监测的指标,要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突出介绍创造性实施“两个规划”的经验和成效。
  各县(市、区)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要单独形成一个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根据婚检督查方案的有关要求撰写(详见附件1)。
  市“两个规划”督查组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进行。县(市、区)由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四、时间安排
  (一)2010年4月上旬,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完成自查,并写出书面材料于4月15日前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市妇儿工委办联系人:李广,联系电话:4278570 、18907828277,电子信箱: lbsfletb@126.com;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廖望坤,联系电话:4278978、427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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