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来宾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60号)
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来宾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来宾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 维 副市长
副组长: 黄旭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韦祖乾 兴宾区政府区长
吴 立 来华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卢显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邹颖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江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罗 贤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蒙 丽 市监察局副局长
覃敷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蒙 俊 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湘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长泽 市住建局副局长
覃文庆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大刊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广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隆波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卢显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贤、冯云动,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肖新庆、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苏庆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对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工作成果组织会审、审核,对专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汇报和组织迎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