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托幼机构和小学认真落实各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依照《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玩具餐具消毒制度,由班主任负责每天进入教室逐个对幼儿进行晨检,并做好登记,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并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置和防控工作。
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定点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儿童呼吸机和重症监护仪等急救设备的装备。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重点抓好食品餐饮服务领域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临床救治药品的质量监管,协助做好救治药品的货源联系。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做好防控相关工作。
(三)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教育、宣传、财政、药监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形成多管齐下、全面防控的有力局面。
三、技术措施
(一)严格疫情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各地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卫办疾控发〔2009〕91号)中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特别是托幼机构和各小学要依照《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各级卫生部门要随时掌握手足口病疫情,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出现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比较多时,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及时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