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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市建立“扶残建和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督查扶残建和谐工程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秦全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 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周玉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黎耀宗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杜爱华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吴政拣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副主任
  陆 刚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显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新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朱双明 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振雄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邹美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李振德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陈进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林 春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黄 琴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开展“扶残建和谐工程”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黎耀宗理事长兼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扶残建和谐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扶残建和谐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推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社区)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扶残建和谐工作机制。各级地方政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残联牵头负责做好“扶残建和谐工程”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扶残、温暖同行”活动,扶残党员的核查、统计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扶残建和谐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考评的检查验收工作。教育部门配合做好资助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上学,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上级扶贫项目和资金,配合做好扶贫助残项目实施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做好扶残建和谐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使“扶残建和谐工程”顺利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卫生、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农业、广播电视、残联等部门资源进行整合,本着“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扶残建和谐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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