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来宾市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桂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逐步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根据我市的实际,决定在全市实施“扶残建和谐-5个1000工程”(以下简称“扶残建和谐工程”)。为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来发〔2010〕15号)精神,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实施“扶残建和谐工程”,扎实开展残疾人的康复助残、智力助残、安居助残和扶贫助残工作,不断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二、总体目标
从2010起至2012年止,经过3年努力,为全市残疾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白内障复明助残工程。实施中国流动眼科手术车“复明18号”、CBM防盲项目、“老党员复明行”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项目,全市每年力争帮助1000名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让他们重见光明,实现康复。
(二)辅助器具配发助残工程。实施“长江新里程”、“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全市每年力争为1000名残疾人配发急需的辅助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