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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来宾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污染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国家环保部等九部委局《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的要求及2010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来宾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污染流治理水平,查处重金属违法企业,从源头上进一步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促使各类企业减排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断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努力完成2010年主要污染减排任务。
  (三)解决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中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
  1. 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企业污染源。各县(市、区)要在2009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重金属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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