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林业局负责协调各县(市、区)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中沼气池建设补助资金,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各县(市、区)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改厕补助资金,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协调各县(市、区)解决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中的人畜饮水问题,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县(市、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县(市、区)有关部门的职责;按本县(市、区)危房改造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和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有关优惠政策、帮扶措施等,组织和发动社会援助;组织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按进度拨付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本县(市、区)乡镇和村委会的责任,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查确定工作,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竣工验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3.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负责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核查、落实、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工程的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培训,做好建房审批、技术服务以及相关配合工作。
  (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把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关,享受政府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必须是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被确定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评议,实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所有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申报审查手续,必须由村委逐级上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残联审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