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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  刚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黄  琴 市残联副理事长
  黄  华 来宾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来宾电视台台长
  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理事长黎耀宗兼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严长泽、市残联副理事长黄琴兼任。办公室电话:4211868。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在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机制。要做到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市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41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方案,制订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认定标准和改造范围,核查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规模、数量,审定各县(市、区)制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工作。
  市残联负责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和建档工作,并主动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市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加强联系,避免重复统计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户的情况发生,并共同协助建设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扩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试点的精神,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争取对口部门补助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各县(市、区)落实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建房用地兼免费办理有关手续。
  市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上级对口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配合做好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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