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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桂中治旱和农田水利建设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由市桂中治旱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加强对桂中治旱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领导。各指挥部成员要加强对所联系项目的指导和跟踪落实。
  桂中治旱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主体为各县(市、区)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糖办。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与建设单位签订责任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落实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能否按时按质实施,项目前期经费是否落实是关键。各县(市、区)财政一定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也要积极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评估论证和报批工作。
  (三)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抓好工程进度的同时,要严格质量管理,科学制订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进行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四)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为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起项目定期报告制度,按月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五)全民动员参与桂中治旱及农田水利建设。
  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利用休息日时间开展义务修水利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全民动手、兴修水利”的热潮。
  鼓励多方参与桂中治旱及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制糖企业的引导,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鼓励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建设小型水利渠道。
  (六)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工作。
  市、县两级新闻媒体要对项目开工建设保持经常性和分时段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在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来宾市2010年桂中治旱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处数

2010年计划争取投资

(万元)

2010年计划完成投资

(万元)

备注

 

合计

125

109376

58301.5

 

重大项目建设

(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

1

30000

10000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32

21742

14426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6

7404

7404

以县为单位

捆绑

灌区节水改造

42

20958

15355

 

城区防洪及

河流治理

5

6145

5452

 

水土保持小流域

治理工程

2

229

229

 

抗旱补助项目及

水毁修复

22

830

830

 

小水电代燃料

4

693

693

 

土地整理项目

11

21375

3912.5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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