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1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等6部委下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环境,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逐步构建城镇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用药用械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生产加工的黑窝点、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经营销售现象、无医疗机构使用假冒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无药品医疗器械因质量问题发生致人伤残事件)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推进城镇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通过创建“四无社区”活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积极构建城镇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公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提升我市药品监管工作质量,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开展创建“四无社区”领导小组:
组 长:秦全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 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炳干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蒋锦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调研员
刘新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显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