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有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居民住宅小区,召开负责小区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会议,责成各小区限期自行组织本小区的清理工作。
(四)市直及中直、区直驻市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单位(含二层机构)的内部清理工作,对违规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干部职工限期其停止生产、销售,对违规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干部职工限期其自行拆除并上交设施至本单位。
(五)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广电局、国安局、公安局、610办、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法院、检察院等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指导和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来宾市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名单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吴俊明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曾 艳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张 波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权永能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罗志广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亚柑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韦庆伟 市610办副主任
杨荣誉 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
韦宏士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甘志忠 市无线电管理处副主任
覃振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如涛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吕志雄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月凤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二)联络员名单:
赵恩强 市610办秘书科科长
胡开文 市房产局办公室主任
李 铁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李康声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队长
卢鸿俭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支队科员
陆金广 市广播电视局社管科科长
郭庆欢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凌 鸿 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
罗统森 市无线电管理处监测站站长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由权永能兼任,副主任由杨荣誉、韦庆伟、韦宏士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地点:来宾市桂中大道568号广电中心11楼社会管理科(联系人:陆金广、韦家良,联系电话:4222377,传真:4212267)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