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备选项目的函》(桂国土资函〔2010〕574号)精神,结合实际优选29个新建型和97个改建型项目。其中,新建型项目中兴宾区20个 ,象州5个、武宣3个、忻城1个;兴宾区小平阳镇和蒙村乡、象州县的大乐乡作为我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自治区级试点项目;象州县的中平镇、寺村镇、马坪乡,武宣县的东乡镇、通挽镇、黄茆镇、金鸡乡作为来宾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市级试点项目。
(四)统筹运用支农惠农政策,建设改建型新村。对条件较好、不需要大规模拆并的村庄,要在原址上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统筹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农村清洁工程、饮水安全工程、村庄道路建设、生活能源、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适当改造破旧公益危房,消除灾害隐患,建成一批改建型新村。
五、实施步骤
该项目分三个步骤:
(一)重大工程申报及前期准备阶段
1.开展重大工程申报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做好建设区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可行性论证、典型项目设计,编制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新增耕地来源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骨干灌排设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重大工程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申报材料编制必须在2010年7月底前完成,10月前报国土资源部。
2.开展重大工程投资计划和聚合资金方案编制工作。积极组织国土部门编制重大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市级涉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做好资金聚合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制定本市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3.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涉及项目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设区域内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及农田综合整治(建设)规划、农业产业规划,明确农田整治和迁村并点的内容和标准、产业发展规模及类型。乡镇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由建设部门牵头开展规划,农业产业规划由农业部门牵头开展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田综合整治规划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规划。相关规划编制必须在2010年8月15日前完成。
(二)重大工程建设阶段
1.项目规划设计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6月,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程序选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开展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优先开展第一批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任务分三批下达,分三个年度实施,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