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126个土地整治项目,整治规模185万亩,建成153.87万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结合乐滩引水灌区的建设,挖掘现有水利工程潜力,建设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和小型水库、山塘、陂坝、机井、灌排泵站等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采取“以蓄引为主,提灌为辅”、“提蓄并重”、“节水灌溉”等多种灌溉方式,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用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使以旱地为主的区域达到50%以上,以水田为主的区域达到70%以上。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田村路网,提高道路通达度和建设标准,方便农产品运输、高新技术入田和农民出行,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
(四)建成20-30个新型农民居住区(新建型新村),整治完成至少300个自然屯的改建型新村。
三、基本原则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宜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共同推进的原则。重大工程建设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国土部门提供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协调,群策群力,切实发挥基层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尤其广大农民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取得实效。
(二)聚合资金,务求实效的原则。重大工程建设要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等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主体,聚合相关支农惠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集中投入、各计其效”的原则,共同实现重大工程建设目标。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项目选点和建设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要科学编制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及农田综合整治(建设)规划、农业产业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确保重大工程按规划、有步骤地开展。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项目区生态、文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项目建设。在村庄、农田整治和建设中要注重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农业,体现特色文化,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使土地整治与自然生态、文化特色相互协调。
(五)尊重民意、保障权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支持并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国家支持和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农民通过投工投劳得到收益、得到实惠。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