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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216号)


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合山市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二届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来宾市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工程”)是国家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以下简称“部区协议”) 和《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09〕194号)的精神,为确保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部区协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重大工程为抓手,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体推进桂中地区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落实“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自主参与”的组织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部区协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并在全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实施目标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集中资金统筹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示范项目区实际,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并在整治模式、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和维护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从2010-2012年,我市5个县(市、区)开展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努力实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农村新”的建设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来宾现代农业发展的标兵。具体目标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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