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来政办发〔2010〕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经过加工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桂政办发〔2010〕17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地沟油”回流到餐桌,会带来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直接危害餐饮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来宾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秦全贵 副市长
副组长: 黄 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海明 市卫生局局长
莫炳干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周耀忠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陆福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如涛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罗志广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志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姜新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覃志喜担任。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