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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路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公路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洪路劳字[2012]23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赣路建字[2012]27号)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公路局成立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华
  副组长:陈元镖
  成 员:李良静、黄新华、王照辉、陈睦南、彭来荣
  (二)各单位相应成立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组织开展本单位专项行动。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局系统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重点内容
  (一)、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交通运输施工建设的;
  (二)、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四)、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
  (五)、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或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六)、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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