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

  ①任现职以来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一级或职业中级,下同)资格考试,获得(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现持有经国家注册的上述有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者。
  ②任现职以来获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联合表彰的“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或“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优秀教师”称号者。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2项外观设计专利(第1发明人),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
  2.转评。从其他单位和组织调入高职院校担任教师,转评副教授任职资格的,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晋升高级职务学术答辩,并在高校教学岗位上发表过1篇(规定的篇数内)以上高水平论文,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或获得其他科研奖,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第1发明人),凡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在原单位已被聘任过与本人现承担教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可不要求其他应备条件。
  四、晋升讲师条件
  (一) 学历及任职年限
  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聘任为讲师。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非双学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二)教学业务必备条件
  1.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与讲师职务相应的教学水平。
  3.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课教师在任助教期间,须有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经历。
  (二)科研业务必备条件
  任助教或硕士毕业以后在高校教学岗位工作以来,能够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其中专业论文不能少于1篇,教研文章至多1篇)。没有高校助教经历、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不算。

  附件二
  山西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根据国家《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原国家人事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对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部门专职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验操作、仪器维修、电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实验师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申报实验师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专业不相近学历,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
  (三)任职年限
  高级实验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任实验师职务满5年(任现职后取本科学历的顺延两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事实验工作满2年。
  实验师: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从事实验工作满2-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有一年工作经历的2年,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3年);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
  (四)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高级实验师: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以上。计算机模块4个。
  实验师:全国外语统一考试C级以上。计算机模块3个。
  (五)业务条件
  高级实验师:具有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提出本专业实验研究方向的能力,并在实验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实验师开展工作,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工作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4篇以上;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实验教材、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