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申报人员花名表(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高、中级分别造册)一式三份(表样由申报系统软盘自动生成),并加盖学校人事处章。
4.学校最后一次公示原件。
5.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高职院校专业课教师晋升讲师须提供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证明材料(表格由学校自行设计)。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8.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合格通知书)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中级三个模块)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9.现职务申报表、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10.晋升高级职务学术答辩书(原件)。
11.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登记表》中填写。
(报送材料时请将5-9项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复印件装订成册,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12.报送材料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至9月5日(报送前请提前电话预约)。报送地点:太原并州北路95号山西教育宾馆,联系电话:2027935。
本《通知》未及问题,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根据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的需要,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际,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分为四个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1)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全校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体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化学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专职教师。教学型教师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职称办)共同确认。(2)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3)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4)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专职从事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工作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法纪。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
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二、晋升教授条件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学术创新的能力,并在教学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
(一)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两门以上(科研教学型教师和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可一门)大学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必须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教师按规定的减免工作量要求)。
2.受聘副教授以来,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280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任期内学生评价优良,至少获一项校级以上教学类成果奖。
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在180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一门新课程;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60学时以上,并主讲过一门专业课程;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时数。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效果达到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