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创建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园区。整合公共培训资源,升级创建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园区,形成全市公共训练枢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区(新区)至少建立1个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公共实训基地。发挥行业部门和行业组织作用,建立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建立实训基地并可按规定申请承担公共实训任务;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在重点企业共建有针对性的实训基地,承担公共实训任务。
(十一)支持建立职业培训联盟。支持以公共实训基地、骨干院校及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联盟,实现训练设施设备、培训师资、培训项目、教研教改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共享,积极促进培训项目互补、培养模式创新,共同培育特色专业。加强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与对接,共同培养更多的适用型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培训网络,加强企业培训需求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资源的对接,搭建职业培训桥梁。
(十二)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引导、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辅助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奖励和津贴制度,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和鹏城创新人才奖评选。切实解决高技能人才入户、子女就学以及申请廉租房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快培养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资格相贯通的办法,探索开展高级工以上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价。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取得相应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鼓励高等院校学生参加职业能力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升就业能力。
五、夯实培训基础,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十三)建设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升级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技能鉴定机构、培训鉴定补贴、职业培训师资、专家等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培训条件、培训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劳动者参加培训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设立首席专业教师和首席实习指导教师,经认定可给予一次性教科研资助金。发挥首席教师在教学培训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教研教改深入开展。依托示范性职业院校和有条件的大企业,建立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基地。职业培训教师每年在职培训不少于80个学时,专业教师应有每两年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生产实践。对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紧缺专业教师下企业生产实践的,给予接纳企业一定资助。职业院校的实习指导教师等岗位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方式,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试用合格可按规定转聘到相应的教师岗位。对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社会评价高的优秀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教师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