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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六、项目经费
  2012年,省级财政对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对每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补助资金100万元。申报项目的市和行业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工作。不安排相应资金的,原则上不给予补助。建设期限为一年。
  经费使用: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投入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费主要用于特色专业(职业)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
  七、考核评估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的管理和指导。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帐,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定期对大师工作室和培训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建设项目,追回项目建设资金。
  省人社厅、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推广经验。

  附件:
  1、《山西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山西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山西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山西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           (公章)
  填 报 人          
  主管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制
二○一二年



  填写要求

  一、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填报“管理制度、培训能力、师资队伍、校企合作”栏目,要求抓住重点,简明扼要,表述要清楚,文字要简练。
  三、此表统一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四、此表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6磅。

项目单位名称

 

属性

□政府办  □行业、企业办

 

□其它

项目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法人代表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资金账号

 

 

开户银行

 

管理制度

 

 

 

 

 

 

 

 

(可加附页)

培训能力

 

 

 

 

 

 

 

 

 

(可加附页)

师资队伍

 

 

 

(可加附页)

校企合作

 

 

 

 

(可加附页)

申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专家组

考核评估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意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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