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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洪工信发〔2012〕141号)


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准确地分析研判中小企业经济运行走势和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和运行监测协调局先后开通了中小企业、工业企业网上直报跟踪系统,为使我市入选企业及时准确的报送数据,根据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如何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填报对象

  我市共有100家中小企业列入国家监测范围,其中80家中小企业(名单附后)由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司负责监测,20家工业企业(名单附后)由国家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监测。

  二、监测填报时间

  80家中小企业实行月报制度(依据产业类型、分别填报工业、三产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每月20日前,按要求网报上月止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家工业企业实行季报制度,每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按要求网报上季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三、企业填报方式

  80家中小企业每月登陆“中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 baosong.sme.gov.cn)进行网报。20家中小企业登陆(网址:http://jhpt.miit.gov.cn ,用户名:nan chang,密码1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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