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办〔2012〕1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行业主管局(办、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鞍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淮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2〕22号)要求,现将《201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201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围绕201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把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厅行政审批服务承诺时限总体压缩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