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城管执法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全市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网络建设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八)负责受理全市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相关部门转办投诉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和直属执法机构对群众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负责市“110”社会联动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备勤值班、接出警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十)负责制定全市城管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执法文书格式,对全市城管执法案件规范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参与或配合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法占地和资源管理、市政和园林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工地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公文审核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拟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执法案件审理处)
负责城管执法政策调研工作;拟订城管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局行政执法文件,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审核、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以及诉讼案件的应诉等工作,指导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案件听证、诉讼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奖惩责任机制和过错追究制度;拟订全市城管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执法文书格式,对全市城管执法案件规范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执法文书。
(三)执法协调处
负责全市城管执法工作的动态分析、调研,负责全市城管执法领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分析、调研和协调;协调城管执法业务工作中局处室(含直属单位)之间、市局与区局之间、市局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指导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和综合整治行动,协调组织由市局直接强制执行的重大执法案件和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协调区城管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拟移交市局直接查处的城管执法案件;配合市民政部门协调涉及驻军方面有关城管执法的工作;负责城管执法业务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