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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情况,节能分部工程的施工与验收记录应当齐全。

  (三)建筑节能材料打假。着力发现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问题。

  四、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2日)

  各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其监管的工程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6月13日前将已填写好的《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检查情况总结发送市节能墙革办。

  (二)监督抽查阶段(2012年6月18日-6月25日)

  市建委牵头,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节能墙革办参加,组成检查组进行监督抽查。市节能墙革办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的具体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6月26日-6月30日)

  市建委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款的工程挂牌督办,确保达到节能标准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重视建筑节能检查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督促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大力排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问题,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各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违反《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记录不良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构件、设备问题,要进一步追查制假售假线索,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市建委。

  附件:

  1.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2.2012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项目汇总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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