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放设施及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教学资源的作用,不断拓展服务社会的内容,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建议>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部分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对中小学开放。
(一)物理演示实验室
1.物理演示实验室简介
我校物理演示实验室隶属于理学院,自2005年开始筹建,于2006年新校区完工后正式投入使用。实验室建筑面积150平米,可开设物理演示实验100余项。物理演示实验室主要承担物理类课程的随堂演示实验、集中演示实验、课外开放物理演示实验等。该室设有投影仪、物理演示实验课件等多媒体辅助教学设施及文献资料,并通过开展实验课题开发、科技创新、科普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开放,已建成集多种教学模式和教学功能于一体的物理演示实验教学基地和实验实习基地。演示实验室的开放,把课内外教学融入一体,将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在扩展学生知识面的同时,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
2.开展的项目及活动
物理演示实验室开放的实验包括力、热学演示实验,电、磁学演示实验以及光学演示实验,其具体实验项目如下表所示:
力、热学
| 电、磁学
| 光学
|
1. 简谐振动与圆周运动
2. 质心运动
3. 横波演示仪
4. 分子运动实验
5. 纵波
6. 弹性碰撞演示
7. 爬坡的双锥体
8. 风洞实验
9. 飞机升力
10. 投影式伽耳顿板
11. 鱼洗
12. 机械能守恒
13. 回转仪
14. 共振
15. 驻波共振演示仪
16. 耦合摆
17. 空气热机演示仪
18. 声聚焦
19. 磁悬浮
20. 逆水行舟
| 1. 电磁泡
2. 热磁轮演示仪
3. 对比式楞次定律
4. 压电效应演示
5. 导电微晶静电场描绘仪
6. 静电感应盘
7. 电磁驱动演示仪
8. 冷热水温差电机
9. 磁力演示仪
10. 手触电池
11. 电磁感应
12. 自感现象
13. 互感现象
14. 亥姆霍兹线圈
15. 单向旋转磁场演示
16. 磁聚焦
17. 滴水自激感应起电
18. 磁滞回线
19. RLC串并谐振演示仪
| 1、激光综合演示仪
2. 同自己握手
3. 导光水柱
4. 小型激光成像
5. 透射光栅立体图
6. 发射光栅立体图
7. 视觉暂留图像
8. 辉光球
9. 辉光盘
10. 视觉错位图
11. 光纤花
12. 液晶电光效应演示
13. 磁致旋光--法拉第效应
14. 声光效应
15. 大气散射演示
16. 海市蜃楼演示
17. 渥拉斯顿棱镜
18. 尼科耳棱镜
19. 惠更斯原理
20. 正晶体
21. 负晶体
|
3.开放时间、地点、容纳人数
序
号
| 演示内容
| 星期
| 时间
| 容纳
人数
| 地点:
理学院
|
1
| 光学演示
| 一
| 14:00-16:30
| 40
| 105室
|
2
| 力、热学演示
| 二
| 14:00-16:30
| 40
| 111室
|
3
| 电、磁学演示
| 四
| 14:00-16:30
| 40
| 112室
|
4
| 力、热、电、磁、光演示
| 六
| 9:00-11:30
| 120
| 105室
111室
112室
|
14:00-16:30
| 120
|
5
| 力、热、电、磁、光演示
| 寒、暑假(假期第一周)
| 9:00-11:30
| 120
| 105室
111室
112室
|
14:00-16:30
| 120
|
注:在保障正常实验教学情况下,每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均有变动,具体开放时间以校园网公布为准。寒假、暑假各开放一周。
4.收费标准及预约制度
物理演示实验室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需提前一周到实验中心进行预约。
5.开放管理规定
(1)实验室开放只接待团体(10人以上),每个团队须有学生所在学校老师带队。物理实验中心安排实验老师免费讲解。
(2)学生进实验室要遵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带队老师负责学生参观纪律和秩序。
(3)准备参加实验试做的学生,应在进入实验室前,阅读与实验有关的参考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经指导老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
(4)实验结束后,经实验指导老师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由学生带队老师在实验记录本上签字,并取回预约押金。
6.安全须知及免责声明
(1)不要触摸电源开关和插座。
(2)观看磁悬浮演示时,要保持半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被液氮烫伤。
(3)未经老师允许,不要乱摸乱碰演示仪器。
学生未经实验指导老师允许,私自操作仪器或其他等原因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实验室及实验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7.相关手续办理
预约时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介绍信和联系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教师证),预约成功后,为保障学生按时参观和实验室利用率,预约单位需交纳押金200元(演示实验结束后如数返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预约时间参观实验室时,应提前一周通知实验指导教师调整预约时间。
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向荣老师
预约时间:周一上午8点至11点
周三上午8点至11点
联系电话:13842300986;024-56863134
(二)图书馆
1.图书馆简介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为32900 M2,馆内主要布局:二楼、三楼东西各两个大型图书借阅室(每个1450M2,400席阅座位),四楼东西二个大型报刊借阅室(每个1450M2,400席阅座位),四楼、五楼二个开放大自习厅(每个1600M2,360席)以及五楼东侧电子阅览室(1400M2,220席)等,此外还有复印装订室(一楼西侧)、文化茶座(二楼北侧)等服务设施,六楼还设有现代化的学术报告厅。全馆目前可为读者提供座位4000余席。
在馆藏资源建设上,注重突出我校的石油化工特色,汇集了大量关于石油加工、油气储运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同时对其他相关学科领域如:机械、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精细化工、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建筑工程、数理科学和化学等方面的文献,也有比较系统的收藏。为适应我校建设综合性大学的需要,图书馆近年来也开始注意收藏经济、管理、法律、文学、外语、体育等人文社会科学文献。近几年来,除印刷型资源外,图书馆还大力加强电子文献的建设力度,引进了相当数量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资料类型覆盖期刊、图书、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等,主要包括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书生之家电子图书数据库、超星汇雅电子图书数据库、CNKI中文期刊及硕博论文数据库、万方会议论文数据库、万方标准文献数据库、德国施普林格(Springer-Verlag)外文期刊数据库、EBSCO学术信息商业信息数据库、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数据库等电子文献。目前馆藏资源有纸质文献108万余册,电子文献155.6万册。
2.开展的项目及活动
图书馆开展的活动包括图书和期刊的阅览学习,并采取只阅不借的方式。
3.开放时间、地点、容纳人数
目前我校图书馆图书和期刊阅览对中小学固定开放时间为周六、周日和暑、寒假期。图书馆可容纳的人数为不超过馆内当时可用的阅览座位。
4.收费标准及预约制度
图书馆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固定开放时间内无需预约,其它时间需经相关学校提前预约,并安排教师带队。
5.开放管理规定
应遵守与学校在校生相同的图书馆管理规定,要点为:
(1)凭本人图书证入馆;
(2)请勿喧哗,保持肃静,手机应调至振动,请勿在室内拔打和接听手机;
(3)请保持卫生,请勿在室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瓜果皮核;
(4)请爱护书刊、设备,如损坏按学校规定赔偿;
(5)请勿在馆内吸烟(发现一次警告,两次取消入馆资格);
(6)请勿用任何物品(书包、书本、座垫等)占座,经管理人员清座后如出现占座物品损坏或丢失,由占座人自负;
(7)阅习时举止文明,请勿出现影响他人学习或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6.安全须知及免责声明
阅习中若出现个人物品丢失、身体意外伤害等事故,图书馆不负任何责任。
7.相关手续办理
(1)办证凭证:中小学生需持所在学校统一出具的介绍信及本人学生证;
(2)办证费用:押金200元(退证时返还),图书证新办、换证、补证均收工本费5元;
(3)办证时间:每周五上午办证,下午取证;
(4)办证地点:图书馆316房间。
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兵老师
联系电话:024-56865029 15841391158
三、高校可提供的餐饮等方面的服务
我校龙源餐饮于2004年9月9日开业,建筑面积7800平米左右,同时可容纳2500多名同学就餐,设有档口27家,包括各地美食。龙源餐饮对外开放,非在校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龙源食堂一楼西侧办理就餐卡,与在校学生享受相同待遇。
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孙小平
领导小组成员:赵恒华、纪玉波、崔凤海、陈明明、庞在春、黄玮
办公室主任:赵恒华
办公室成员:黄玮 王婵
辽宁科技学院向中小学生开放图书馆、地质馆的实施方案
一、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学院坐落在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的前身是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48年,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辽宁科技学院。学校占地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值1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81.5万册。学校有教职工854人,专任教师53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3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07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0323人,成教学生2701人。学校设有13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以工科为主,涵盖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22个本科专业和29个高职专业。
学校突出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特色,依托冶金行业优势,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本溪大力发展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旅游产业的机遇,立足本溪,服务辽宁,面向全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为冶金、机械等材料加工和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级技能型人才。
二、开放设施及说明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向中小学生开放图书馆和地质馆。
2.图书馆可供学生参观、学习和阅读;地质馆可供学生参观、进行科普教育。
3.两个场所的开放时间均为每周周末。
4.图书馆每次可容纳学生100人;地质馆每次可容纳学生60人。
5.两个场所均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6.请到我校参观的学校提前一周与我校党政办公室联系。
7.为便于我校学生及到校中小学生管理,我校只接待集体参观,请来校中小学选派带队老师,与我校联系人对接。到校人员要遵守我校治安管理、图书馆管理、地质馆管理等相关规定。中小学生管理及安全由带队教师负责。
8.带队老师负责办理集体签到等手续。
9.联系人:胡峰;联系电话:18241487698
10.我校不提供餐饮等方面服务。
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吴国玺
成员:刘玉皎、孙国军、张敢生、王福君、吴宝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主任:宋万刚
成员:张 睦 胡 峰
辽东学院向中小学生开放相关设施实施方案
一、学校概况
辽东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位于中国最大的边境海滨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丹东市。辽东学院现有临江和金山两个主校区,临江校区(位于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沿鸭绿江而建,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新义州市隔江相望;金山校区(位于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325号)坐落于著名旅游胜地五龙山麓。校园占地总面积1252亩,建筑总面积41.6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9亿。现有在校生1.7万人。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先进的实验实训体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77.45万元。图书馆纸制图书118.9万册,电子图书1560GB。学校现有体育运动场地11.08万平方米,体育馆面积0.25万平方米。
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现有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以举办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高职(专科)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目前设立本科专业51个(含专业方向),高职(专科)专业39个。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培养的学生深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非常重视国际合作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十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联系,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互派留学生以及合作办学等活动,其中与韩国多所大学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充分体现了辽东学院的地缘优势。
二、开放设施及说明
(一)体育场开放说明
1. 设施名称
辽东学院体育场(临江校区、金山校区南院)
2. 可开展的活动
篮球、足球、网球、排球、田径等。
3. 开放时间
双休日每天9:00-16:00。
4. 最多容纳人数
800人。
5. 是否收费及标准
来校参加体育锻炼的中小学学生需办理管理证一张,工本费2.00元,由本人承担。无其他收费项目。
6. 是否需要提前预约及提前预约的时限
集体活动需要提前三天预约。
7. 管理规定
仅对丹东市中、小学生开放。来我校体育锻炼的中小学生要遵守辽东学院校园管理相关规定,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开展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及体育场地秩序,爱护校园设施,保持卫生。若发现不遵守规章制度的中、小学生,我们会将情况及时通报学生所属学校,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在我校锻炼的资格。如对校园设施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8. 安全须知(1)注意自身安全,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避免受伤;(2)注意周围环境对运动的不利因素,及时避让并告知有关人员及早排除;(3)体育场内严禁烟火;(4)如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向辽东学院体育部或保卫处报告。
9. 免责声明
来我校进行体育场锻炼的中小学学生应严格遵守辽东学院相关规定,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负责。非因设施原因出现人身意外伤害及其它问题,责任由锻炼者本人承担。
建议来参加体育活动的中小学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相关手续办理
来参加锻炼的中小学学生办理证件应由学生所属学校集中、统一到辽东学院图书馆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需提供的材料有: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学生身份证号、学生所属学校及班级、学生监护人姓名、监护人与学生关系、监护人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
11.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学校如有重大活动,体育场地停止开放。其他未尽事宜由辽东学院负责解释。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丹 0415-3789307 13942566866
(二)图书馆开放说明
1. 设施名称
辽东学院图书馆(临江校区)
2. 可开展的活动
自习、图书借阅、期刊阅览。
3. 开放时间
(1)自习室、期刊阅览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2)图书借阅周六、周日上午8:30至11:30。
4. 最多容纳人数
自习室总计300座位;期刊阅览室40座位。
上述座位与本校学生共用。
5. 是否收费及标准
图书借阅需办理借阅证(与管理证合一),工本费2.00元,押金100.00元。
6. 是否需要提前预约及提前预约的时限
学生自习或借阅无需预约。其它事项需提前预约,时限为提前一周。
7. 管理规定
入馆须知、借阅规则、自习室管理规定、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其它规定。(见附件)
8. 安全须知
安全管理具体规定(见附件)
9. 免责声明
进入辽东学院图书馆(临江校区)借阅或学习的学生,须自觉遵守校纪、馆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负责。在借阅与学习期间如若发生人身及财产安全问题,本馆不承担责任。
10.相关手续办理
借阅证由学生所属学校集中、统一到辽东学院图书馆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需提供的材料有: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学生身份证号、学生所属学校及班级、学生监护人姓名、监护人与学生关系、监护人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
11.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若发现不遵守校纪、馆规的学生,我们会将情况及时通报所属学校或监护人,情节严重者取消在我校图书馆学习、借阅的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辽东学院负责解释。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慕元春 0415-3782802 13842528257
三、高校可提供的餐饮等方面的服务
可在临江校区和金山校区各提供1000人的餐饮服务。
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体育部、图书馆、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附:
辽东学院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
入馆须知
1.自觉凭借有效证件或刷卡入馆,不得强行通过门禁。
2.自觉维护和保持安静环境,将手机调至静音。
3.自觉维护、保持环境卫生和学习秩序。
4.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举止文明,衣着得体。
5.自觉维护阅览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杜绝随意涂抹、刻画和损坏设备。
6.自觉遵守图书馆其它规章制度。
借阅规则
1.本馆外借图书,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违者按馆内有关规定处理。
2.图书借阅期限教工为60天,学生为30天,超期前可办理续借手续,读者也可在网上续借,续借期限为30天(寒暑假扣除)。
3.图书过期未还,并没办理续借手续者,须按日交纳文献超期使用费,每天0.1元/册。
4.读者应爱护文献,对在所借图书、期刊上涂、抹、画以及损坏光盘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所借图书如遗失,应立即到借阅前台办理挂失手续,并按图书遗失规定处理。
6.读者所借图书要仔细检查,如有破损、缺页、涂画、光盘断裂、划痕等现象,应向馆员说明。
7.读者应自觉遵守有关借阅规定,对不办理借阅手续并私自将文献带出室外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自习室管理规定
1.自习室仅供本馆读者自习使用。
2.自觉维护学习秩序,讲文明礼貌,禁止占座,离开时将自己物品带走。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在室内接听手机,以免影响他人。
4.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将食品带入室内。
5.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刻画桌椅墙壁。
6.保管好个人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7.遵守开放时间,按规定时间离馆。
8.遵守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1.读者刷卡进入本室阅览。
2.本室报刊室内阅览,开架请不要带出室外。
3.读者要爱护报刊,对圈划、标注、撕毁报刊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4.读者阅览报刊后,请放回原处或指定位置。
5.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可在室内吃零食、喧哗、拨打或接听手机。
其它规定
1.读者应配合图书馆的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章,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告、批评教育和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2.自制借阅证,借图书者,交罚金50元,并通报全校。
3.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带出室(监测仪出口)者,视为违规,根据不同情况,如下处理:
①补办借阅手续。
②确认故意违规者:普通文献按原书价的10倍处罚。
③期刊、报纸按全年订价加装订费的10倍处罚。
④外文报刊、样本书、线装书、成套工具书、古旧书按原价再加10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