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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细化并责任到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把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要求、标准,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

  (三)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处罚力度。在加强监督指导同时,对未达到卫生许可条件的二次供水单位,要督促其按照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二次供水单位,供水主管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或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四)加强督查,追究责任。我局和市卫监所将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及时通报全市,对在专项执法检查中有关单位和人员因不履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规追究责任。

  (五)信息报送

  7月31日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将本辖区此次开展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总结和汇总表(附表2)报市卫生监督所四科(联系人:万君红,联系电话:86201843)。

  附表:1.南昌市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表
  2.南昌市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表1:
  南昌市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表

  检查单位:

 

 

供水单位名称

是否持

有卫生

许可证

从业人员

供水设

施数

(水箱、水池数)

供水

吨位

消毒情况

水质检测

是否合格

采购否

索证索票

是否责令整改(督意见书)

 

是否行

政处罚

 

总人数

体检(培训)

人数

是否

消毒

消毒否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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