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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勇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詹 翌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处长

  吴雅辉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长处

  刘建明   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长处

  陈善平   市教育局中等教育处处长

  江堃俤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马 宁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

  宋友师   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学校安全工作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集中开展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收集、通报工作情况。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要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要扎实开展“清剿火患”排查和整治,不断完善排查隐患的措施和手段,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报请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办法,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暂停学校招生指标或依法撤销学校办学许可。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对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要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跟踪督办。

  请各地各校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市教育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学校安全工作处),2012年5月1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17日前报告一次战役情况,2012年12月2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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