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卫发[2012]126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浙江医院等20家单位2010-2011年度“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瑞安等60位同志2010-2011年度“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并请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先进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开拓创新,为提高我省卫生科教管理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1、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
  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20家)

  一、省级医疗单位(6家)
  浙江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大学医学部科研管理办公室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温州医学院
  二、杭州市(2家)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
  三、宁波市(2家)
  宁波市第二医院
  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
  四、温州市(1家)
  瑞安市人民医院
  五、湖州市(1家)
  湖州市卫生局
  六、嘉兴市(1家)
  嘉兴市第二医院
  七、绍兴市(1家)
  绍兴市人民医院
  八、舟山市(1家)
  舟山医院
  九、金华市(1家)
  东阳市人民医院
  十、义乌市(1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