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耀忠 武鸣县副县长
梁翠榕 横县副县长
麦阳明 宾阳县副县长
陈 格 上林县副县长
王 川 马山县副县长
苏庆威 江南区副区长
黄有逸 邕宁区副区长
黄朝浩 良庆区副区长
徐斌元 广西绿城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审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尹玉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处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日常事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三、职责分工
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工业行业落后产能的调查和核定,拟定、公布和上报 2012 年工业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计划,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市 2012 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落后产能生产线(设备)型号,数量和产能等以及通报已完成 2012 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针对本地区落后产能比较集中的行业,制订比国家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或将淘汰落后产能行业范围扩大到国家规定的重点行业之外,并将淘汰任务落实到企业、进行通报和检查验收。组织专项督促和检查 2012 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汇报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对已淘汰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实施奖励。
对 2012 年工业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新建(扩建)项目进行立项、节能评估审查。在安排 2012 年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能耗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制度,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对有关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进行抽查核实。
发改部门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 2012 年新建项目立项审批关,不予审批和核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新的投资项目。在安排 2012 年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物价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其生产用电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