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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


  五、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目前,兽药GSP已进入强制执行、全面规范阶段,今后省农业厅将不再每月通报全省兽药GSP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而改为每季度通报公告取得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请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从第三季度起,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将辖区内上季度取得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见附表2)报省畜牧兽医局,并同时以公文形式在网站或报纸等公开场合向社会公告。今年4月1日之前取得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汇总表请于7月1日前汇总报省畜牧兽医局和以公文形式在网站或报纸等公开场合向社会公告。

  附件:1.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情况汇总表

  2.通过兽药GSP的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辖区内兽药GSP经营企业数量(个)

注销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数量(个)

工商部门注销非兽药GSP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或更改其经营范围的企业数量(个)

取缔无证经营企业数量(个)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查处案件(起)

货值金额(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假劣兽药查处数量(换算为重量单位,以公斤计算)

责令限期退回的存货数量(换算为重量单位,以公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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