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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

  各地发动和组织国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各地自行组织)

  (七)举办“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6月30日,在中山纪念堂广场举办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并接见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开展活动。(省民政厅主办,具体方案另报)

  (八)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组织开展2011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并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认定名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并可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认定活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委宣传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议的部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及城乡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机构,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为重点,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贵在参与、贵在坚持、贵在常态。要创新捐赠方式方法,围绕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不断完善专项扶贫济困活动、行业扶贫济困活动、社会扶贫济困活动的“三位一体”扶贫济困活动大格局,不断拓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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