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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方案

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决定今年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干警中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暨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发[2010]30号和桂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富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的律师文化,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律师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的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方针、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开展律师队伍核心价值观教育暨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要从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1、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强化大律师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广大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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