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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有关活动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有关活动工作的通知
(广东扶贫济困日〔2012〕9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2〕83号)精神和《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协调各级团委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发动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爱心捐赠活动,统一捐赠标识和捐款箱样式,以及做好今年活动宣传工作,共同打造“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标识和捐款箱样式

  (一)协调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统一按照梅花型捐款箱样式尺寸及工艺要求(附件1、2),自行制作“爱心一元捐活动”捐款箱。

  (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活动,按照捐款箱样式尺寸及工艺要求(附件3),自行制作摆放在公共场所的定点捐款箱,用于流动性募捐的捐款箱尺寸可自行制定。

  (三)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由各级政府授权委托的公益慈善组织,按规定使用。捐款箱上标明的受赠单位信息,请各地根据实际安排的捐款接收单位予以更改,

  (四)各地可根据活动标识(附件4)制作爱心贴纸、爱心卡片等荣誉标识,赠与参与者,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所有附件电子版可在广东扶贫济困日网站(www.gd630.cn)信息公告栏下载。

  二、制定宣传口号

  各地要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制定宣传口号,通过印发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扩大活动宣传力度,使活动的内容、形式、意义更易于被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更加深入人心。今年活动的宣传口号,可参考选用“扶贫济困、奉献爱心”;“贵在参与、奉献爱心”;“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爱心奉献,幸福共建”;“爱心汇聚、幸福同行”;“让分分厘厘的涓涓细流,汇成奔腾不息的爱心长河”等,也可根据本地特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口号。

  三、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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