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广西活动工作方案》和《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广西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营的活动以校内外结合方式安排,以校内为主(3-4天),校外活动为辅(1-2天)。活动内容的设计既要基本符合统一的要求,又要结合各高校的学科特点和文化传统,因地因校制宜,体现高校特色和科技元素。
  校内活动主要由承办高校安排组织,内容包括:
  --高校名师科普讲座和对话交流,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进展和名师成长成才经历,感受科学精神和科学魅力。
  --参观高校内体现前沿科技进展的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等。
  --与高校大学生或学生社团进行科技文化交流。
  --结合高校特点开展特色科技实践活动。
  --在高校内住宿、就餐、参观,体验高校生活,感受大学特有的文化和精神。
  校外活动主要由高校所在的省科协统一组织安排,内容包括:
  --参观高校所在城市的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参观高校所在城市的科技场馆(如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等)、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园区或企业等。
  --游览高校所在城市内的著名历史文化景点。
  --根据各地特点在高校所在城市内安排有地域特色的活动。
  --在同一城市的高校也可以结合实际,组织营员开展校际交流活动。
  鼓励高校开展具有主题性、特色性的分营活动。鼓励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以往类似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活动内容和方式创新,主办单位将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七、组织保障
  自治区科协、教育厅联合成立科学营活动广西管理办公室,负责区内活动的总体协调和组织实施。科学营活动广西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日常工作由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
  各市科协、教育局联合成立相应的市级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营员选拔推荐、组织管理及宣传工作。科学营活动市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级科协,日常工作由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负责。各市科协、教育局负责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要求选拔营员,做好活动组织及宣传工作,积极为活动开展加强协调服务,创造必要条件。
  八、活动宣传
  为了加强试点活动的宣传,全国管理办公室负责科学营活动总体的形象设计(标识、营旗、T恤、帽子、相关宣传品等)。同时,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在活动的各个重要阶段(启动仪式、活动期间、总结表彰等)对科学营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开设活动专题网站(http://kexueying.xiaoxiaotong.org),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和各营开展活动情况。广西管理办公室负责自治区级媒体对高校科学营活动宣传报道。市级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相关活动材料并开展本级媒体的宣传工作。
  九、进度安排
  --6月上旬,成立广西管理办公室,制定广西活动方案和办法,下发活动通知到各市。
  --6月中旬,各市成立市级管理办公室。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市级营员选拔方案,报广西管理办公室审核,按照审核后的方案,开展营员的选拔组织工作。
  --8月初,举办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开营仪式。各地高校科学营原则上同时开营。
  --8-9月,市级管理办公室做好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广西管理办公室,广西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全国管理办公室。
  十、有关要求
  (一)市级科协和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合作,做好沟通,活动中要加强安全保障,确保营员安全。
  (二)市级科协要会同教育局做好学生选拔和组织工作,注重选拔品学兼优、爱好科学、有科技特长的学生,适当向老少边穷地区,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基层学校倾斜。
  (三)市级教育局要动员有关学校积极参与,配合科协做好学生选拔和组织工作,结合试点活动,推进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
  (四)市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和日常沟通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按要求将本市活动方案和学生组织方案报广西管理办公室审核。活动结束后,总结工作经验,报送活动总结。做好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