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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

  专题2、整车研发知识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自主品牌整车研发,建设面向知识共享的整车研发流程指导体系,提升整车研发质量与效率。

  研究内容:整车开发过程的系统化设计及流程映射技术、面向知识共享的设计流程优化技术、基于知识驱动的工程设计关键技术及其支撑系统,实现至少两个新车型研发中的应用。

  专题3、产品设计与制造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目标:面向航天、新能源、大型装备等行业高技术产品研制需求,建立支持全三维模型、多专业协同的数字化研发环境,实现制造过程的实时监控与快速响应,提高产品研制能力,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升产品质量。

  研究内容:(1)基于多学科协同设计的虚拟样机建模技术,支持两个以上新产品研制。(2)基于MBD的工艺和工装设计技术,形成协同研制系统。(3)生产信息实时动态采集、分析与预警技术,实现产品制造过程的精确控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资质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特殊说明除外)。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项目投入资金来源明确并基本落实筹措资金,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4、前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类“激光与光通讯领域”专题1和产业支撑技术研究与应用类“新型显示与LED领域”专题1,申报主体可为企事业单位,需提供与技术应用方的合作协议,其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5、综合应用示范类,要求应用示范企业牵头,联合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并提供与技术应用方的合作协议。

  6、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三、推荐渠道

  1、主管部门推荐。本市相关行业的主管委办局或区县可直接推荐项目。

  2、投资机构推荐。投资机构可直接推荐有投资意向或已投资的项目,要求以投资机构资金为主,政府资金跟投。其中投资机构是指根据国家十部委创投管理办法,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处于年检有效期内的创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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