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
(桂人社函〔2012〕69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组通字﹝2011﹞95号)精神,各地各部门组织公务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了特色鲜明的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部署,今年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深化拓展活动内容,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现将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全区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切实转变服务作风,制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各市、各单位要组织公务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广大公务员要自觉践行“六戒”,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有本单位或本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引导公务员立足本职、恪尽职守、转变作风、勤政为民。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内容既具有时代的鲜明特征,又体现单位或行业特色;既便于学习熟记,又有益于指导实践,对本单位或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区各单位须在9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及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同时抄送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备案。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适时通报区直各单位制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情况。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指导与协调本级各单位落实执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本领。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必须切实提高公务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广大公务员要积极参与自治区开展“学习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行动,切实提高学习文件、运用政策、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公务员如何践行广西精神”、“‘建设五区’、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公务员廉洁从政”等必修课程学习培训,要求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机关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引导公务员开展述学、讲学、评学,切实把学习培训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工作实效,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