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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太原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为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促进焦化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兼并重组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焦炭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形成6个大型焦化企业集团(已通过行业准入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和气源、热源企业除外),初步形成“焦化并举、上下联产”的集约化、规模化格局。
  全市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200万吨以上(热回收焦炉除外),建成1个千万吨级焦化产业园区,形成5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
  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含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捣固)产能占全市总产能的70%以上,企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
  全市炼焦工序吨焦能耗达到120Kg标准煤以下,行业污染排放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
  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延伸焦化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和煤化工产业,进一步推动焦化企业煤焦油、粗苯、焦炉煤气等回收化产品深加工,并形成一定规模优势,建设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平台。
  二、兼并重组产业布局
  清徐县以美锦、梗阳和亚鑫三个企业集团为主体,实现规模化经营,形成合成氨、尿素、甲醇、粗苯加氢精制、甲醇制合成油等焦化产品为主导的焦化并重的新型焦化工业园,同时向省城提供煤气。
  古交市对太原煤气化搬迁后和现有焦化企业进行整合,组建华润、太原煤气化、西山三个主体企业集团,形成生产焦炭并合成氨、甲醇、焦油加工等焦化产品的1000万吨级新型煤化工园区。
  到2015年,形成6个主体企业集团,建成清徐县、古交市两大煤化工产业集中区。
  三、兼并重组方式
  以优势企业为主体,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收购转让、关小上大、同业重整、上下联合、产业集聚、退城进园、化产引领、联合重组控股等方式实现兼并重组。
  (一)支持太原华润煤业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太原煤气化集团等有煤炭资源的国有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我市焦化企业,按市场化运作购买省内焦化产能,实现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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