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交明电[2011]20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现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以省安委办《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1]2号)要求为依据,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全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交通运输“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王树森厅长为组长,副厅长及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运输“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协调、情况调度和指导监督。
三、重点范围和时间要求
(一)重点范围:交通运输行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时间要求:5月初至7月上旬,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重点范围涉及的内容集中进行整治。
四、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交通建设施工(由厅建设处、省交通质监站牵头;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建局、省公路局、吉高集团)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