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平安工地”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交质监[2011]82号 )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春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质监明电[2011]309号)的要求,根据省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面加强高速公路、路网工程及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厅决定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综合督查。现将《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平安工地”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平安工地”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春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质监明电[2011]309号)的要求,根据省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全面加强高速公路、路网工程及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安全责任意识,省厅决定由安全处、质监站、高建局、公路局、吉高集团及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综合督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组织机构
组 长:毕忠德
副组长:李彦文 陶志政 陈立华 张龙义 韩增义
成 员:陈德华 李忠诚 谢恩忠 车 坤 张 骞
关长禄 马永辉 孙平义 杨志宏 刘天明
第一小组:检查营抚高速、通丹高速、松原外环高速和集安边防公路。
组 长:李彦文
副组长:谢恩忠 张龙义 车 坤
成 员:任立峰 谢守军 王文龙 董 浩
艾月春 张宏斌 杜春霞 杨志宏
第二小组:检查吉草高速、汪延高速。
组 长:陶志政
副组长:陈德华 张 骞 关长禄 韩增义
成 员:孙秀东 张国柱 吕德宝 张 磊
李春风 高 一 王晓婷 李长柱
段博宇 刘天明 赵诗涛
第三小组:路网工程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组 长:陈立华
副组长:李忠诚 魏火星
成 员:由公路管理局确定。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行为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作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与实施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及岗前、班前安全教育情况;
6、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台账的建立及设备进出场报验制度情况;
7、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及演练情况;
8、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情况;
1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3、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
(二)施工现场
1、施工便道、便桥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
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大型设备、特种设备未经检测验收或检测不合格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