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2〕6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省政府各部门人事(教育)处:
为进一步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意义
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持久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养成、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在新的历史形势下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时代要求,是反腐倡廉、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学习、宣传、实践
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和实践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培训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公务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培训对象及重点
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
以
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为基本内容,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重点,紧密联系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实际,将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将职业道德践行到日常公共服务工作之中,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展示公务员良好形象,转化培训教育成果。
全员培训工作自发文起开始,利用2至3年的在职培训时间,将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以后转入常态化,把“职业道德”纳入初任班、任职班等各主体培训班和在职培训学习,建立和坚持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教育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