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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技能水平考评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技能水平考评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2〕7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考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已经顺利完成,现就技能水平考评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一)参加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统一笔试科目”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

  (二)“统一笔试科目”25个工种以外其他工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参加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

  (四)参加2009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合格但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未合格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各工种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技能水平综合评价:技能水平的综合评价时间为2012年5月2日至5月31日。

  三、技能考评

  201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技能水平考评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省级有关部门组建的技能水平考评组(以下简称考评组,附件1)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

  考评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行业或工种分类,委托省级有关部门组建。各考评组一般由7-9人组成,成员为本行业或本工种专家及负责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其中本行业或本工种的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考评组总人数的2/3,从本行业或本工种岗位上从事相应技术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技能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取得技师以上资格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中产生,不受部门、地域等限制。本行业或本工种技师以上资格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不足考评组总人数2/3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关工种岗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产生。

  各考评组应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试行)》规定的知识、技能标准及岗位等级职责要求,对被考评人分别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和技能水平综合评审。

  各考评组的具体组建方案(包括职能职责,成员工作单位、技能等级或技术职务、联系方式等),由受委托组建部门于2012年3月2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各工种考评方案(包括考评时间、考评地点、考评纪律等),由相关考评组于2012年3月28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考评内容及方式

  1.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重点考核被考评人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及复杂工艺难题的能力,以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科目”25个工种以外未组织技术业务理论考试的工种,须组织考生参加技术业务理论测评,合格后再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2.技能水平综合评审:技能水平综合评审重点对被考评人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以及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履行职责的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审核,一般以会议形式进行。

  各工种综合评审会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其出席人数不得少于该工种考评组成员总数的2/3,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出席人数的2/3。评审结果实行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1/2以上同意为评审合格。考评组将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成绩及评审意见如实填写在被考评人提交的《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中的相应成绩栏内,并于2012年6月8日前将考试成绩数据及《2011年度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工人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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