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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用表须知

  1.本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提供。
  2.本表可作为各类专家选拔、考核和管理用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社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管理、下发和汇总。
  3.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4.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
  5.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可用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可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6.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表说明)。
  7.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或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及解放军系统。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8.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基本情况

专家代码

 

专家标识

 

照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学位

 

毕业时间

 

学历

 

毕业高校

 

籍贯

 

从事专业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单位性质

 

职务

 

专技职称\

技术等级

 

在岗状态

 

行业分类

 

单位电话

 

跟踪标记

 

邮政编码

 

回国年份

 

进博站年

 

从何处归来

 

博导年份

 

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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