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程序。选拔推荐工作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部门人事(干部)处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地区统一组织。市(州)推荐的人选,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市(州)政府审核;省直部门推荐的人选,由人事(干部)处审查,省直部门审核。审核同意的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将选拔对象、条件、程序予以公开,并按规定对推荐人选公示3-7个工作日,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及时报送。请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开展相应工作,于2012年4月24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杨有,电话:(028)86512245,邮编:610015,地址:成都市东二巷18号)。
1.地区或部门的推荐函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审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A4纸打印并加盖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公章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请认真按照用表须知和填表说明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栏要明确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的人选一览表一份(A3纸打印并加盖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公章)和人选数据库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已改版,请于www.zhichen.com.cn免费下载新版软件和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下载、安装、使用咨询人员:邓涛(010)83065046转831,15107818357。
4.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附件:1.高技能人才推荐名额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高技能人才推荐名额
市(州)或省直部门 推荐名额
成都市 2名
绵阳市 2名
宜宾市 2名
泸州市 2名
自贡市 1名
省经委 1名
省国资委 5名
附件2
专家情况登记表
年度:
姓名:
单位: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