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和办事公开。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按照自治区“四保”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自治区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努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水务、供电、供气等领域的办事公开,不断提升公开服务水平。
(九)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功能。积极推进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的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收费管理,督促所有审批收费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统一代收。依托政务服务网络体系,继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本级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设、工商、社保、商务等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工作,促进行政审批所需材料数字化。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实现网上传递、网上预警、网上监督。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建立公开服务目录体系,争取将工商注册、税收管理、企业信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安全、水电气缴费、公交线路查询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整合到政务服务网站,开展网上“一站式”服务。
(十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争取配足配强市本级及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队伍。积极组织本级和下一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人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本级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工作管理能力,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平台。
三、“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主要形式
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予以公开。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局域网络、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三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开。四是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编发通报、简报、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同时还可利用适合行业和工作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形式公开。
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