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来宾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35号)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一体化建设,营造我市良好政务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桂政发〔2009〕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3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构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激励和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影响我市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我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切实打造我市优良政务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构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体制,将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落实人员编制和保障工作经费,从体制上、组织上保证“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统筹协调发展。
(二)继续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以“一门受理、服务前移、并联审批、快速办理”为原则,优化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企业、投资者服务。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整合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项目投资建设环境,促进重大项目及时确立落地、早日启动实施、快速推进建设,完善项目“全程审批跟踪服务”制,对影响全市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实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各审批部门以及项目业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审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立健全市本级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为完成今年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