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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来宾市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来宾市蔬菜产业发展,实现稳定蔬菜市场价格、保障蔬菜有效供应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结合来宾市实际,特制定《来宾市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质量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以规模基地为依托,以实现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市蔬菜供应、稳定蔬菜市场价格为目的。通过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快城郊蔬菜基地建设,稳定和扩大城郊蔬菜种植面积,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增强蔬菜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建设生态环境优良,稳产高产优质的标准化蔬菜产业基地。努力推进我市城郊蔬菜生产向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实现由比较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保证卫生和安全转变,真正让城市居民吃上“放心菜”,全面推进我市蔬菜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优先供应来宾市主城区蔬菜消费需要原则
  各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引导,指导农民种植城区居民生活所需时令蔬菜,优先供应城区群众的生活所需。
  (二)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
  在国家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下,以地方为主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城乡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三)坚持产区与销区统筹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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