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主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主管科长,负责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主要任务是分析全市无证无照经营形势,研究拟订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出阶段性整治工作重点;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建议,协调解决监管工作和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负责召集,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方式
定期会议。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邀请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需要协调解决的,可由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协调解决。
专题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成员单位提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联合调研。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共商对策。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