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厂房是指在工业园区内统一规划,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统一设计、集中建设,建成后用于出租或出让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厂房。企业自建自用的标准厂房不列入范围。
(二)标准厂房的建设规划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选址在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基础设施要达到“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污、场地平整),建筑密度不低于28%、容积率达到0.8以上;至2011年5月底止,2010年下达各县(市、区)及工业区的标房目标任务必须全部竣工且装修完毕,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必须到位,具备企业入驻投资的条件;2011年新增的标房建设任务要求完成主体封顶,配套设施工程已在跟进实施。
(三)标准厂房应严格按照工业用房的标准设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标准厂房区域内的配套道路、电力、通讯、消防安全、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必须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需要。业主必须根据配套要求在标准厂房区域内建造职工生活配套设施和商务办公、产品检测、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其占地和建筑面积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按“政府推动、业主开发、银行支持、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标准厂房的开发建设,采取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BT等方式进行建设。
(六)标准厂房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整体上报,一次性同步审批。要求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开通标准厂房建设审批的“绿色通道”。
(七)标准厂房建成后,须按照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工信、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联合会审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标准厂房应明确产业定位,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则,符合其产业定位和功能规划的要求,并符合当地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标准厂房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成员有市工信委、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安监、环保、供电、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厂房建设有关工作的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高效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建立汇报制度。坚持每月召开成员单位汇报工作进度,对进度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逐一解决,强力推进。
(三)强化考核。市政府将标准厂房建设工作目标下达给各县(市、区)及工业园区,并列出倒排时间进度表,实行目标考核制度,由市工信委、发改委、住建、国土、环保、质监等部门每年对各县(市、区)及工业区的标准厂房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规划、竣工面积、土地利用指标)和入驻企业的数量及投资规模等进行评价验收,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优良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附件:来宾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总任务 | 进度安排 | 责任人 | 备注 |
合计(万m2) | 2010年建设任务 | 2011年建设任务 | 2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31日 | 2011年2月1日-28日 | 2011年3月1日-31日 | 2011年4月1日-30日 | 2011年5月1日-31日 | 2011年6月 |
2010年任务 (万m2) | 当年完成建设面积 (万m2) | 小计(万m2) | 2010年未完成任务(万m2) | 2011年新增任务(万m2) |
1 | 来宾市工管委 | 50 | 20 | 30 | 20 | 0 | 20 | 完成30万m2主体工程封顶;完成新增20万m2规划、立项、可研、环评、勘察、初设、用地、招投标等工作。 | 进行30万m2标房的内室及外墙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新增20万m2施工图设计、“三通一平”、基础工程等工作 | 完成30万m2标房的内室及外墙装修,配套工程完成70%,完成新增20万m21~2层厂房的主体工程 | 完成30万m2标房配套设施,并通过验收合格;完成20新增万m23层高厂房主体验收 | 完成新增20万m23层高厂房装修、6层高厂房及综合楼主体验收 | 考核验收 | 陈代军 | |
2 | 兴宾区 | 15 | 4 | 5 | 10 | 0 | 10 | 完成规划、设计、三层主体封顶.在原兴宾区标准厂房三层基础上再增加三层(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续建) | 完成四层主体工程 | 完成五、六层主体工程 | 进行装修及竣工验收,进行配套工程设施建设 | 完成所有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 | 考核验收 | 韦光茂 | |
完成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作(新建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 完成规划、设计、勘查、“三通一平”工作 | 完成基础开挖和一层主体封顶 | 完成二、三层主体封顶 | 装修及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 |
3 | 武宣县 | 8 | 5.5 | 5.6 | 2.4 | 0 | 2.4 | 完成5.6万m2主体工程封顶;完成新增2.4万m2规划、设计、勘察、招投标、“三通一平”等工作 | 进行5.6万m2标房的内室及外墙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新增2.4万m2地上一层建筑上架装模 | 完成5.6万m2标房的内室及外墙装修,配套工程完成70%,完成新增2.4万m2一、二层主体工程 | 完成5.6万m2标房的配套工程并通过验收合格;完成新增2.4万m2四栋主体工程 | 装修及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 | 考核验收 | 刘世峰 | |
4 | 象州县 | 8 | 5.5 | 2.2 | 5.8 | 3.3 | 2.5 | 完成2.2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封顶加建的第三层;完成新建5.8万平方米厂房的规划、设计、勘察、招投标、“三通一平”和开挖基础等工作 | 封顶新建厂房第一、二层,开建第三层;封顶配套综合楼第一层,开建第二层 | 封顶新建厂房第三、四、五层,实现主体工程封顶;封顶配套综合楼第二、三层,开建第四层 | 装修标准厂房,封顶配套综合楼第四、五层 | 装修厂房、配套综合楼及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 | 考核验收 | 蓝勇 | |
5 | 合山市 | 8 | 5 | 5 | 3 | 0 | 3 | 完成新增3万平方米标房的规划、设计、勘察、招投标、“三通一平”等工作 | 完成标准厂房基础 | 地上一层建筑施工 | 完成地上二、三层建筑施工,主体封顶验收 | 装修及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 | 考核验收 | 黄日红 | |
6 | 忻城县 | 6 | 4 | 1.7 | 4.3 | 2.3 | 2 | 完成1.7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封顶;完成4.3万平方米规划、设计、勘察、招投标、“三通一平”等工作,开挖基础 | 完成标准厂房基础 | 完成一、二层主体工程,道路、排水沟、墙部分附属工程建设, | 完成三、四层浇面,主体工程封顶并进行装修 | 工程装修及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 | 考核验收 | 黄真石 | |
7 | 金秀县 | 2 | 1 | 0 | 2 | 1 | 1 | 完成规划、立项、可研、环评、勘察、初步设计、用地、招投标等工作 | 完成平整土地、标准厂房基础 | 完成一、二层主体工程,道路、排水沟、墙部分附属工程建设 | 完成三、四层浇面,实现主体工程封顶 | 装修及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 | 考核验收 | 金华 | |
8 | 来华投资区 | 5 | 5 | 1.3 | 3.7 | 3.7 | 0 | 完成3.7万平方米标房规划、设计、“三通一平”等工作,落实项目业主、开挖基础 | 完成所有基础 | 完成1.6万平方米建设 | 完成3.2万平方米建设 | 全部完成5万平方米建设及装修 | 考核验收 | 陈纯方 | |
9 | 总计 | 102 | 50 | 50.8 | 51.2 | 10.3 | 40.9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