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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3号)


兴宾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来宾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抓紧完成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包括可整理复垦的农村居民点、场、矿、交通、水利设施等建设用地(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包括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和用于城镇、工业建设等用地(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持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方针,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发送农村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符合规划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按照土地利用本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同时要加强建新区和城镇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2.增减平衡的原则。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少于、质量不低于建新地块占用地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3.先易后难的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地方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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