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来宾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7号)精神,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11月底到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图书音像版权领域的执法检查。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查处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的检查,依法规范著作权生产、使用、交易,营造良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